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是一款备受关注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因其重症额外赔的保障责任而受到许多消费者的青睐,这款产品的重症额外赔有什么条件限制呢?以下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我们要了解什么是重症额外赔,重症额外赔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除了按合同约定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外,还会额外给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在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中,重症额外赔的条件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范围:重症额外赔的保障范围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这些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重大疾病都能获得重症额外赔,具体疾病种类以合同为准。
2、保险期间:重症额外赔的保障责任仅限于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外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重症额外赔的责任。
3、首次确诊:重症额外赔的给付条件为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若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已患有重大疾病,或在保险期间内多次确诊患有同一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重症额外赔的责任。
4、等待期:为了防止带病投保,保险公司设置了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重症额外赔的责任,通常情况下,等待期为90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5、保险金额:重症额外赔的额外给付比例与基本保险金额有关,重症额外赔的额外给付比例为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如100%、120%等,需要注意的是,重症额外赔的额外给付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
6、年龄限制:购买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需符合保险公司规定,通常情况下,年龄限制为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若被保险人年龄超出范围,可能无法享受重症额外赔的保障。
7、保险合同有效:重症额外赔的给付前提是保险合同有效,若保险合同因各种原因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重症额外赔的责任。
8、符合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申请重症额外赔时,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如诊断证明、病历等,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给付。
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的重症额外赔是一项极具人性化的保障责任,能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但在购买时,消费者需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符合重症额外赔的条件限制,以便在发生风险时能够顺利获得保险理赔,在投保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顾问,确保权益。